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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VOCs是VOCs攻堅戰中需要重點治理的



       随著(zhe)夏季臭氧防控升級,VOCs作爲臭氧産(chǎn)生的重要前體物之一成爲重點整治對象 。但是,VOCs種類那麽多,都對環境有害,都能導緻臭氧産(chǎn)生嗎?在治理VOCs時我們治理重點在哪裏?
上海市生态環境局2020年3月3日發布《上海市生态環境局關於(yú)開展本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》,根據VOCs活性列出瞭(le)“重點控制的VOCs物質”清單,主要内容如下:
O3 前體物
重點(diǎn)控制的 VOCs 物質(zhì):間(jiān)/對(duì)二甲苯、乙烯 、丙烯、甲醛、甲苯、乙醛、1,3-丁二烯、三甲苯、 鄰二甲苯、苯乙烯等

 

PM2.5 前體物
重點(diǎn)控制的 VOCs 物質 :甲苯、正十二烷、間/對(duì)二甲苯、苯乙烯、正十一烷、正癸烷、乙苯、 鄰二甲苯、1,3-丁二烯、甲基環己烷、正壬烷等
有害物質
重點(diǎn)控制的 VOCs 物質:苯、甲醛、氯乙烯、三氯乙烯、丙烯腈、丙烯酰胺、環(huán)氧乙烷、1,2-二氯乙烷、異氰酸酯類、二氯甲烷*、三氯甲烷*、四氯乙烯*、乙醛等
惡臭物質:
重點控制的 VOCs 物質:甲胺類(lèi)、甲硫醇、甲硫醚、二甲二硫、二硫化碳、苯乙烯、異(yì)丙苯、苯酚、丙烯酸酯類(lèi)等。

       研究數據顯示 ,烯烴類、芳香烴類 、醛類有機(jī)物的化學活性較強,更易在空中引起臭氧的産(chǎn)生。而烷烴、甲醇、乙醇、苯、丙酮等的化學活性較低。
VOCs重點監控氣體類型表1
VOCs重點監控氣體類型表2
       當前人們談VOCs色變(biàn),部分地區甚至出現瞭(le)對涉VOCs企業“一刀切”現象,隻要涉VOCs一律執行夏季停限産,惡化瞭(le)營商環境、對實體經濟也造成一定的沖擊。

VOCs種類繁多,常見的都有上百種,在進行區域減排、停限産(chǎn)政策前摸清VOCs的種類和排放基數是關鍵 ,這樣才能有的放矢、科學減排。上海、江蘇等地實行的“分行施策”、“梯度治理”優先将排放量大、活性較高的行業企業納入重點(diǎn)治理範圍,值得借鑒。
       加強VOCs基礎研究,特别是各物質光化學活性、停留時間、半衰期、區域污染物因子庫、區域環境總量的研究。基礎研究工作耗時長見效慢、但是必須要經曆的過程,隻有有瞭充足的數據作爲支撐,才能實現精準治理,實現環境與經濟的和諧發展。
     在VOCs治理過程中,VOCs檢測儀
VOCs在線監測系統等在線監測儀器和系統将發揮重要作用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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